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C19*** | 2024-09-27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200 | 3 |
津C19*** | 2024-10-20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2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