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FN1*** | 2024-07-24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川A0S*** | 2024-12-23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川A0S*** | 2024-07-0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