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H5*** | 2024-10-1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