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03*** | 2024-08-07 | 違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規定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