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15*** | 2024-07-1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