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E08*** | 2024-08-28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50 | 2 |
豫E08*** | 2024-12-2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