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P71*** | 2024-11-23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