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69*** | 2024-09-20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