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NZ6*** | 2024-09-30 |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