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S7*** | 2024-08-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