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KDN*** | 2024-07-0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