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H0*** | 2024-11-05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09-23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09-17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09-16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09-08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11-28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09-16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08-20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10-12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09-16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07-30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11-03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11-22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07-05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10-16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10-29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08-15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08-12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11-01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粵KWQ*** | 2024-10-27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nèi)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