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KN1*** | 2024-11-2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駕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