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A60*** | 2024-09-0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