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E89*** | 2024-07-1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