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GTH*** | 2024-08-1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吹降臄z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