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97*** | 2024-10-17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B97*** | 2024-10-31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B1T*** | 2024-06-29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B1T*** | 2024-10-06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B0b*** | 2024-08-02 |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 100 | 未知 |
魯B0b*** | 2024-10-10 |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 100 | 未知 |
魯B0b*** | 2024-08-31 |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 100 | 未知 |
魯B0b*** | 2024-10-24 |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 100 | 未知 |
魯B0b*** | 2024-08-25 |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