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2K*** | 2024-10-1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