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F7G*** | 2024-11-0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