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DFZ*** | 2024-12-0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