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L1*** | 2024-08-24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B63*** | 2024-09-10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