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E8Z*** | 2024-12-24 | 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