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D6F*** | 2024-10-12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未知 |
蘇E27*** | 2024-10-29 |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 50 | 2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