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3N*** | 2024-12-0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