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KB2*** | 2024-08-0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駕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