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M0*** | 2024-12-2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浙A86*** | 2024-12-1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