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75*** | 2024-09-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B75*** | 2024-10-1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B75*** | 2024-09-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