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J67*** | 2024-08-1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