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0Q*** | 2024-07-2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30% | 50 | 6 |
貴GFR*** | 2024-07-04 | 1352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