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C6B*** | 2024-08-0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