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HDA*** | 2024-09-0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