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GL7*** | 2024-08-0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