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Y26*** | 2024-09-28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3 |
魯Y26*** | 2024-08-17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3 |
滬C0A*** | 2024-12-15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