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G13*** | 2024-12-1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