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EV4*** | 2024-09-2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駕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鄂EV4*** | 2024-12-02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鄂EV4*** | 2024-07-05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鄂EV4*** | 2024-08-3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駕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鄂Ev4*** | 2024-07-2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駕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鄂Ev4*** | 2024-07-04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鄂Ev4*** | 2024-12-23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京Q16*** | 2024-11-26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2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