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N13*** | 2024-07-2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6 |
魯N13*** | 2024-08-18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