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5U*** | 2024-09-10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