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SW5*** | 2024-11-05 | 駕駛機動車行經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或者遇行人正在通過時未停車避讓的 | 5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