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2X*** | 2024-11-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滬D43*** | 2024-10-0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滬D43*** | 2024-12-0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滬D43*** | 2024-08-2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滬D43*** | 2024-09-0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滬D43*** | 2024-11-0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滬D43*** | 2024-10-3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滬D43*** | 2024-12-0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滬D43*** | 2024-07-1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