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W9*** | 2024-07-29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蘇JA6*** | 2024-10-11 | 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