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82*** | 2024-07-21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