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12*** | 2024-08-2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