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NU2*** | 2024-10-15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NU2*** | 2024-12-05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NU2*** | 2024-10-13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