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5T*** | 2024-08-11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