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E·V***7 | 2024-11-0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未知 |
閩E1Z*** | 2024-09-0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C25*** | 2024-07-1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EET*** | 2024-08-2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EET*** | 2024-10-2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EET*** | 2024-08-1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EET*** | 2024-11-0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EET*** | 2024-11-0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C25*** | 2024-07-1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