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6***C | 2024-09-1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未知 |
閩EEC*** | 2024-10-1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