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F***6 | 2024-12-06 | 汽車(三輪汽車除外)上道路行駛未按照國家規定配備滅火器、三角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