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E·L***3 | 2024-12-15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未知 |
閩E19*** | 2024-12-17 |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閩ESB*** | 2024-09-18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閩ESB*** | 2024-07-18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