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NLB*** | 2024-08-24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2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