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NLB*** | 2024-08-06 | 違反信號燈規定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